2019年8月22日 星期四

《佛遺教經》解說第113句【汝等比丘!若有智慧,則無貪著。】 The Buddha's Last Bequest 113

       

《佛遺教經》淺譯與解說【第113句】( 請調高畫質至46分40秒

    第七品 ✩  無後有──慧善解脫 The Virtue of Wisdom (113~121)

    [113] 汝等比丘!若有智慧,則無貪著。

    【譯文】{比丘們!有智慧的人,會捨去三種貪愛──
    愛欲、色貪及無色貪。所以,不會再無明生死輪迴。}


    〖解說〗{《小部經典‧長老尼偈‧大偈集‧善慧長老尼偈》說示(愛欲如毒蛇):
    『(四五三偈:)
    「諸欲辛辣譬如蛇,愚人對此生迷惑;
    彼等陷入地獄中,長時受苦逢害惡。」』
    ★ 有智慧的人,會遠離八種『苦』 ➾
    ① 生;② 老;③ 病;④ 死;⑤ 愛別離苦;
    ⑥ 怨憎會苦;⑦ 求不得苦;⑧ 五取蘊苦。
    ★ 有三種『渴愛』 ➾
    ➊ 慾愛,得不到時,想要得到。(因為無常!)
    也稱為:行苦。(痴於捨受)會導致:求不得的過患。
    ➋ 有愛,得到以後,害怕失去。(因為是苦!)
    也稱為:苦苦。(瞋於苦受)會導致:怨憎會的過患。
    ➌ 無有愛,失去以後,憂悲苦惱。(因為無我!)
    也稱為:壞苦。(貪於樂受)會導致:愛別離的過患。

          ╭→痴(捨受)╮  ╭→瞋(苦受)╮
         求不得     ┆ 怨憎會     ┆
          ↑      ↓  ↑      ↓
     ➊ 慾愛(行苦無常) ➋ 有愛(苦苦是苦) ➌ 無有愛(壞苦無我)
       ↑                       ┆
       ╰┄┄┄┄┄┄┄┄貪(樂受)←┄┄┄┄愛別離←┄╯

    《相應部經典‧道相應‧尋求品‧苦經》說示(三種苦):
    『諸比丘!有三種苦。以何為三耶?
    苦苦、行苦、壞苦是。
    諸比丘!以此為三種苦。
    諸比丘!為(依苦聖諦)證智、(依集聖諦)遍智、(依滅聖諦)遍盡、(依道聖諦)捨斷此三種苦,應修習八聖道分。』
    ★ 有三種『有愛』(會導致:五取蘊苦的過患) ➾
    ➊ 慾愛,執著於感官的愛;
    ➋ 色愛,執著於色界的愛;
    ➌ 無色愛,執著於無色界的愛。
    ★ 慧善解脫(無後有)的人,永遠斷除──
    『三不善根』(會導致:生老病死的過患) ➾
    ⑴ 貪不善根、⑵ 瞋不善根、⑶ 痴不善根。
    ★ 必須滅盡『三漏』(會導致:無明的原因) ➾
    ⑴ 慾漏──對於追求物欲、喜怒哀樂之情的集聖諦(了知是苦)沒有完全洞察。
    (它相當於:慾取、慾暴流、愛欲蓋、瞋恚蓋、愛欲結、瞋恚結、愛染隨眠、瞋隨眠。)
    ⑵ 有漏──對於執著美麗事物、自我期望的苦聖諦(了知無常)沒有完全洞察。
    (它相當於:我語取、有暴流、色貪結、無色貪結、慢結、掉舉結、慢隨眠、有貪隨眠。)
    ⑶ 無明漏──因為對於『四聖諦』沒有完全徹見;
    所以,在六根觸境當中,還有微細『我執』的存在。
    (它相當於:我語取、無明暴流、惛眠蓋、無明結、無明隨眠。)
    ★ 什麼叫做:『漏盡』呢?(就是) ➾

    《增支部經典‧十集‧五十經篇之二‧長老品‧漏盡成就十力經》說示(漏盡十力):
    ➊ 善觀『無常』(諸行無常,以下為──三法印);
    ➋ 善觀『苦』(慾如火坑);
    ➌ 善觀『無我』(傾心出離);
    ➍ 善修『四念住』(以下為──三十七道品);
    ➎ 善修『四正勤』;
    ➏ 善修『四神足』;
    ➐ 善修『五根』;
    ➑ 善修『五力』;
    ➒ 善修『七菩提分』;
    ➓ 善修『八聖道分』。
    ★ 有智慧的人,必須永斷『十結』(會導致:生死輪迴的原因) ➾

    《長部經典‧波梨品‧第三十三經‧合誦經》說示(內外十結):
    ☆ 五下分結(內結 Pañca orambhāgiyāni saññojanāni ) ➾
    ① 有身見結(執著身體是我);
    ② 疑結(不信三寶、四聖諦);
    ③ 戒禁取結(邪信他力發願);
    ④ 愛欲結(離不開五欲享樂);
    ⑤ 瞋恚結(對人不滿或怨恨)。
    ☆ 五上分結(外結 Pañca uddhambhāgiyāni saññojanāni ) ➾
    ① 色貪結(貪愛可見的事物);
    ② 無色貪結(執著心中觀念);
    ③ 慢結(生起自他的分別心);
    ④ 掉舉結(我執心念的妄動);
    ⑤ 無明結(對四聖諦的無知)。
    ☆ 內外結縛 ➾ ① 內結(五下分結) 、② 外結(五上分結)。
    有身見結等前五者,也稱為『五下分結』;
    是屬於此岸(內法)的結縛,所以也稱為『內結』。
    色貪結等的後五者,也稱為『五上分結』;
    是屬於彼岸(外法)的結縛,所以也稱為『外結』。
    還有『內結』的人,必須再回來人間修證;
    只有『外結』的人,化生色界不必再回來。
    ☆ 寂靜心解脫 ➾
    白話解釋:先要有六根寂靜,才可能獲得意寂靜。
    ① 根寂靜( Santindriyā ) ☞
    六根門寂靜,也就是指「內結──五下分結」的寂靜;
    ② 意寂靜( Santamānasā ) ☞
    意根的寂靜,也就是指「外結──五上分結」的寂靜。
    ☆ 三寂靜修習 ➾
    白話解釋:達到『根寂靜』的三項修持要素。
    ① 寂靜身業、② 寂靜語業、③ 寂靜意業 。

    《長部經典‧大品‧第十五經‧大緣經》說示(八解脫):
    ☆ 八解脫(也稱為:八背捨、八種俱解脫 Aṭṭha vimokkhā ) ➾
    ① 心繫念住(如第一、第二勝處);
    ② 心無繫念(如第三、第四勝處);
    ③ 清淨勝解(如第五到第八勝處);
    ④ 空無邊處(如空無邊處定);
    ⑤ 識無邊處(如識無邊處定);
    ⑥ 無所有處(如無所有處定);
    ⑦ 非非想處(如非想非非想處定);
    ⑧ 想受滅盡(如想受滅盡定)。

    《長部經典‧波梨品‧第三十三經‧合誦經》說示(八勝處):
    ☆ 八勝處(也稱為:八除入、八除處 Aṭṭha abhibhāyatanāni ) ➾
    ① 第一勝處(心繫念住 ➾ 有尋有伺,外觀──少量色光,若淨、若垢之業處);
    ② 第二勝處(心繫念住 ➾ 無尋唯伺,外觀──無量色光,若淨、若垢之業處);
    ③ 第三勝處(心無繫念 ➾ 依二禪定,外觀──少量色光,若淨、若垢之業處);
    ④ 第四勝處(心無繫念 ➾ 依三禪定,外觀──無量色光,若淨、若垢之業處);
    ⑤ 第五勝處(內在清淨 ➾ 依第四禪,外觀──青色淨光,證得勝解);
    ⑥ 第六勝處(內在清淨 ➾ 依第四禪,外觀──黃色淨光,證得勝解);
    ⑦ 第七勝處(內在清淨 ➾ 依第四禪,外觀──紅色淨光,證得勝解);
    ⑧ 第八勝處(內在清淨 ➾ 依第四禪,外觀──白色淨光,證得勝解)。

    《長部經典‧波梨品‧第三十三經‧合誦經》說示(五淨居天):
    ☆ 五淨居天(也稱為:五不還天 Pañca suddhāvāsā ) ➾
    ① 無煩天( Avihā );
    ② 無熱天( Atappā );
    ③ 善見天( Sudassā );
    ④ 善現天( Sudassī );
    ⑤ 色究竟天( Akaniṭṭhā )。
    ☆ 多維宇宙(英語: Multidimensional universe ) ➾
    又或譯為:平行宇宙、多元宇宙、多重宇宙(英語:Multiverse 或 Metaverse )。
    由於『多維宇宙』(多維空間、多維時間)的關係,淨居天人的時空與我們不同;
    所以當祂們在說法時,雖僅站在錐尖端大小的地方,彼此之間並沒有任何的妨礙。
    ☆ 等心天人( Samacittā devatā ) ➾
    白話解釋:等心,是具足五禪支的一心頂點,也叫心一境性;
    並且能『進入不苦不樂之「捨念清淨」,成就第四禪而安住』。
    根據本經的前後文判斷,祂們是居住在淨居天的不還果聖者。
    字義叫做:有平等心的寂靜天人。
    又或譯為:等心天子、等心天神。
    ♨ 問題 ~☞
    不信的人疑惑:『證得不還果位的天人,怎麼還可以返回人間呢?』
    ☼ 解答 ~➲
    因為對《巴利聖典》不信受奉行的結果,所以把原始佛法誤解了!
    是生命不再流轉、不再返回人間來輪迴,並非不再返回人間教化──

    《增支部經典‧十集‧五十經篇之二‧長老品‧拘迦利謗聖經》說示(淨居天人返回人間度化弟子):
    『其時,急度辟支梵天( Turū paccekabrahmā )到狼妄比丘之處;
    至已,立於空中,對狼妄比丘言:
    「狼妄!對舍利弗、目犍連應有歡喜淨信!
    舍利弗、目犍連乃善美者。」
    「友!汝是誰耶?」
    「我乃急度辟支梵天。(前世是汝師!)」
    「友!世尊不是已經授記,汝為不還果阿那含耶?
    然而,何故汝來此處耶?
    觀此!汝已違犯於彼等!」
    其時,急度辟支梵天,即以偈語對狼妄比丘勸說:
    「刀柄縛人心(惡欲像刀柄結縛人心),
    話中生利斧(再經過嘴巴生出利斧);
    因此切割己(所以讓自己受到傷害),
    愚人傳惡語(當蠢人說起壞話時候)。
    過失彼稱讚(誰有過失他反而稱讚),
    美德彼非難(誰有德行他反而責怪);
    依口累惡運(依靠嘴巴來收集惡運),
    邪惡不得樂(邪惡心態得不到幸福)……。」』

    《增支部經典‧二集‧初五十經篇‧等心品‧內外結經》說示(內結與外結的差別):
    『〈壹、說法緣起 ➲〉
    如是我聞。
    某時,世尊住舍衛城祇陀林之給孤獨園。
    又,爾時具壽舍利弗住舍衛城東園之鹿母講堂。
    於彼處,具壽舍利弗曾告諸比丘曰:
    「具壽,諸比丘!」
    彼等諸比丘很快應諾具壽舍利弗言:「具壽!」
    〈貳、內外十結 ➲〉
    具壽舍利弗即刻如此宣說:
    「具壽!我要對汝等詳細說明既有『內結之人』、又有『外結之人』。
    應諦聽彼,依善作意而請思惟!我將說明。」
    「誠然,具壽!」彼等諸比丘很快地應諾具壽舍利弗。
    具壽舍利弗即刻如此宣說:
    〔㊀ 五下分結 ➥〕
    「然而,具壽!誰被稱為『(有)內結之人』耶?
    具壽!比丘於此世間,接受具足戒以後──
    彼已受波羅提木叉律儀之防護,應隨即安住於具足(清淨)德行與親近(禪修)道場之(修行)生活;
    應能夠見微細之罪過已,而覺悟到怖畏;
    彼接受學處(戒律)已,而欲訓練自己。
    當彼身壞、命終以後,再生於某一天界。
    彼由其處死沒已,隨即輪迴歸來此處,而成為(一次)還來之(一來果)者。
    具壽!彼隨即輪迴歸來此處,而成為(一次)還來之(一來果)者,其被稱為『(有)內結之人』。
    〔㊁ 五上分結 ➥〕
    復次,具壽!誰被稱為『(有)外結之人』耶?
    ﹙➊ 俱解脫者 ☙﹚
    具壽!比丘於此世間,接受具足戒以後──
    彼已受波羅提木叉律儀之防護,應隨即安住於具足(清淨)德行與親近(禪修)道場之(修行)生活;
    應能夠見微細之罪過已,而覺悟到怖畏;
    彼接受學處(戒律)已,而欲訓練自己。
    彼獲得(八解脫之)某一心解脫已,而安住於寂靜(之禪定)。
    當彼身壞、命終以後,再生於某一天界。
    彼由其處死沒已,隨即不再輪迴歸來此處,而成為不流轉返回人間之(不還果)者。
    具壽!彼隨即不再輪迴歸來此處,而成為不流轉返回人間之(不還果)者,其被稱為『(有)外結之人』。
    ﹙➋ 慧解脫者 ☙﹚
    復次,具壽!又有比丘,接受具足戒以後──
    彼已受波羅提木叉律儀之防護,應隨即安住於具足(清淨)德行與親近(禪修)道場之(修行)生活;
    應能夠見微細之罪過已,而覺悟到怖畏;
    彼接受學處(戒律)已,而欲訓練自己。
    ⑴ 彼正是為(當下)愛欲之厭患、離貪、滅盡(六入處)而朝向般若行道;
    ⑵ 彼正是為(當下)生命之厭患、離貪、滅盡(六入處)而朝向般若行道;
    ⑶ 彼是依渴愛之滅盡,而朝向般若行道;
    ⑷ 彼是依貪欲之滅盡,而朝向般若行道。
    當彼身壞、命終以後,再生於某一天界。
    彼由其處死沒已,隨即不再輪迴歸來此處,而成為不流轉返回人間之(不還果)者。
    具壽!彼隨即不再輪迴歸來此處,而成為不流轉返回人間之(不還果)者,其被稱為『(有)外結之人』。」
    〈叁、等心天人 ➲〉
    〔㊀ 人天歡喜 ➥〕
    其時,有眾多平等心之(淨居)天人,立刻詣於彼世尊之處。
    詣已,問訊世尊,立於一旁。
    立於一旁之彼等(淨居)天人,隨即告世尊如此語:
    「大德!彼具壽舍利弗於東園之鹿母講堂,
    為諸比丘宣說:『有「內結之人」、又有「外結之人」。』
    大德!(僧)眾皆已感到十分歡喜。
    善哉,大德!若世尊出於慈悲已,而前往彼具壽舍利弗之處(垂示教化,則甚榮幸)!」
    世尊隨後默然同意。
    〔㊁ 世尊嘉許 ➥〕
    爾時,世尊──
    猶如!力士伸屈臂、或屈伸臂,正如是──
    已消失於祇陀林,即刻現於東園鹿母講堂具壽舍利弗之前。
    世尊隨即坐於所設之座。
    然後,具壽舍利弗問訊世尊已,而坐於一旁。
    於是,世尊向坐於一旁之具壽舍利弗如是語:
    「於此世界,舍利弗!有眾多平等心之(淨居)天人,詣於我處;
    詣已,問訊我後,立於一旁。
    舍利弗!立於一旁之彼等(淨居)天人,隨即對我如是言:
    『大德!彼具壽舍利弗於東園之鹿母講堂,
    為諸比丘宣說:「有『內結之人』、又有『外結之人』。」
    大德!(僧)眾皆已感到十分歡喜。
    善哉,大德!若世尊出於慈悲已,而前往彼具壽舍利弗之處(垂示教化,則甚榮幸)!』
    〔㊂ 多維宇宙 ➥〕
    復次,舍利弗!彼等天人──
    以十成群而說(法)……以二十、三十、四十、五十、六十成群……而說(法);
    並且,當其各自站立於僅如錐尖端大小之處,無問而自說之時;
    然而,彼此之間,並無任何妨礙!
    復次,舍利弗!有人或許正如是(認識):
    『或許!彼等天人於彼處,其種種真如之心已被(完全)修習!
    因此,彼等天人──
    以十成群而說(法)……以二十、三十、四十、五十、六十成群……而說(法);
    並且,當其各自站立於僅如錐尖端大小之處,無問而自說之時;
    然而,彼此之間,並無任何妨礙!』
    復次,舍利弗!(因為證得不還果的『淨居天人』還有『五上分結』尚未斷除──)對此實不應作如是見解:
    『確實,舍利弗!於此世界正如是!彼等天人於彼處,其種種真如之心已被(完全)修習!
    因此,彼等天人──
    以十成群而說(法)……以二十、三十、四十、五十、六十成群……而說(法);
    並且,當其各自站立於僅如錐尖端大小之處,無問而自說之時;
    然而,彼此之間,並無任何妨礙!』
    〈肆、供養同梵 ➲〉
    是故,舍利弗!於此世界應如是學:
    〔㊀ 六根清淨 ➥〕
    『應當為「意寂靜」,而修習「根寂靜」!
    舍利弗!汝等實應如是學!』
    〔㊁ 寂身語意 ➥〕
    『舍利弗!汝等實依「根寂靜」之路徑,則到達「意寂靜」,
    亦即(此等)正是應被修習──
    ➊ 已(獨自達到)寂靜和平之「身業」;
    ➋ 已(獨自達到)寂靜和平之「語業」;
    ➌ 已(獨自達到)寂靜和平之「意業」。
    正是應當為過去之同梵行者(亦即現在之淨居天人),獻上寂靜和平之供養物。
    舍利弗!汝等實應如是學!』
    〔㊂ 不共法門 ➥〕
    舍利弗!(汝等)實已即刻隨聞此教法之法門──此是異學或其遊方者,彼等前所未聞者!」』
    ★ 什麼叫做:『結』(纏、縛)呢?(就是) ➾
    一般人講的煩惱,在原始佛法裡稱為『結』──
    結集眾苦、繫縛生死的『現行』煩惱。例如:打妄想、散亂或惛沈狀態。
    ★ 什麼叫做:『有身見結』呢?(就是:五下分結第一個) ➾
    把五蘊(色受想行識)的身體看成是我,這是所有三界凡夫的毛病。
    初果聖者『有身見結』已經斷盡!
    把色蘊看成是『我』,這是〝欲界〞物質(粗身)的我,我執的最粗淺型態。
    如果有身見結出現在:色界禪天、六欲界天、二惡趣,就等於對自身靈體(意所成身)的『色貪結』。
    (它相當於:見取、見暴流、掉悔蓋、見隨眠。)
    ★ 什麼叫做:『疑結』呢?(就是:五下分結第二個) ➾
    對於佛法僧三寶的懷疑──(沒有道德、不知慚恥、不畏因果!)
    對佛所說:法寶(四聖諦)的懷疑;
    對佛所說:僧寶(戒定慧)的懷疑;
    對佛所說:聖律(正法律)的懷疑。
    初果聖者『疑結』已經斷盡!
    把識蘊看成是『我』,這是〝欲界〞無相(精神)的我,我執的更粗淺型態。
    (它相當於:見取、見暴流、疑惑蓋、疑隨眠。)
    ★ 什麼叫做:『戒禁取結』呢?(就是:五下分結第三個) ➾
    戒禁取是對於某種宗教儀式『行為』本身的執取;
    所謂宗教,是泛指一切信仰,包括佛教和無神論。
    如果執著於不合理的行為認為合理,就是戒禁取!
    初果聖者『戒禁取結』已經斷盡!
    把行蘊看成是『我』,這是〝欲界〞無相的我,我執的粗淺型態。
    (它相當於:戒禁取、見暴流、掉悔蓋、見隨眠。)
    ★ 什麼叫做:『愛欲結』呢?(就是:五下分結第四個) ➾
    愛欲結是對於七情六欲、感官樂受的『愛想』。
    特別注意!符合倫常的父慈子孝、倫理親情──
    屬於四無量心(慈悲喜捨)禮慈仁愛的範圍;
    倫理道德、博愛精神應該鼓勵,不叫愛欲結。
    二果聖者『愛欲結』只是變弱、未全斷盡,證到三果才能完全斷盡!
    把想蘊看成是『我』,這是〝欲界〞無相的我,我執的較粗淺型態。
    (它相當於:慾取、慾暴流、愛欲蓋、愛染隨眠。)

    《長部經典‧波梨品‧第三十三經‧合誦經》說示(三幸福火):
    ☆ 三幸福火 ➾ 
    ① 應請火(孝敬父母);
    ② 長者火(照顧妻兒、僕役或僱工);
    ③ 應施火(供養僧眾)。

    《增支部經典‧四集‧五十經篇之二‧適切業品‧如梵天在經》說示(孝順父母):
    ☆ 父母象徵 ➾
    ① 大梵天神;② 先天老師;
    ③ 古庇護所;④ 供養福田。
    ☆ 三種福田 ➾ 
    ① 恩田(孝順父母);
    ② 敬田(供養三寶);
    ③ 悲田(佈施貧苦)。
    『「〔一、父母比喻:〕
    ➊ 眾比丘!猶如有崇高之大梵天神在家,
    父母親──正在家中之高堂,已被孩子們所孝順。
    ➋ 眾比丘!猶如有崇高之先天老師在家,
    父母親──正在家中之高堂,已被孩子們所孝順。
    ➌ 眾比丘!猶如有遠古天神之庇護所在家,
    父母親──正在家中之高堂,已被孩子們所孝順。
    ➍ 眾比丘!猶如有崇高(之三寶)、應被恭敬供養(之福田)在家,
    父母親──正在家中之高堂,已被孩子們所孝順。
    〔二、隱喻說明:〕
    ⑴ 眾比丘!大梵天神者,
    此是象徵,父母親之詞句。
    ⑵ 眾比丘!先天老師者,
    此是象徵,父母親之詞句。
    ⑶ 眾比丘!遠古天神之庇護所者,
    此是象徵,父母親之詞句。
    ⑷ 眾比丘!應被恭敬供養(之福田)者,
    此是象徵,父母親之詞句。
    〔三、親恩難報:〕
    此何故耶?
    眾比丘!父母是以眾多方法幫助、撫養、哺育孩子們,令其見世。」
    (世尊偈語:)
    「父母同梵天(父母恩德如梵天造世),
    尊翁先天師(雙親叫做先天的老師);
    孩既供福田(兒女不但供養了恩田),
    慈悲庇子孫(也讓子孫受慈悲庇蔭);
    是故孝順人(所以凡禮敬父母的人),
    賢智亦敬彼(即使聖賢也會尊敬他)。
    食物加飲料(例如或奉養父母飲食),
    衣服又臥床(或供養父母衣服臥床);
    沐浴既按摩(或服侍父母沐浴按摩),
    又洗雙親腳(或親手洗淨雙親雙腳)──
    『依汝侍奉彼(因為你這些盡心侍奉),
    孝順於父母(明智孝順自己父母親);
    賢智讚賞彼(不但得到聖賢的稱譽),
    天世生歡喜(來世也會在天界歡喜)。』」』

    《增支部經典‧二集‧初五十經篇‧等心品‧非為報恩與報恩經》說示(如何報答父母恩情):
    『〔一、父母恩深:〕
    眾比丘!我說:對二種人不能盡報恩情!
    云何為二種人?
    是母親與父親。
    〔二、感恩父母:〕
    眾比丘!➊ 奉養母親於一肩;
    ➋ 奉養父親於(另外)一肩;
    ➌ 或有百歲之壽,雖在百歲之間(持續照料父母);
    ➍ 又彼更以(香料)揉和塗身、沐浴、按摩(照護父母);
    ➎ 又彼(父母)雖於此(肩上)撒尿排糞。
    但是,眾比丘!即使如此善事父母,亦不能(稱為)報答親恩。
    ➏ 眾比丘!又彼應於富藏七寶之大地,
    確立王權、支配自在,以安頓其父母。
    但是,眾比丘!即使如此善事父母,亦不能(稱為)報答親恩。
    〔三、親恩難報:〕
    此何故耶?
    眾比丘!父母是以眾多方法幫助、撫養、哺育孩子們,令其見世。
    〔四、報答父母:〕
    然而,眾比丘!
    ➀ 讓不信(佛法)之父母,具足正信;
    勸導、確立(正信),以安頓其父母。
    ➁ 讓無戒無道德之父母,具足戒行;
    勸導、確立(戒行),以安頓其父母。
    ➂ 讓貪婪吝嗇之父母,具足佈施;
    勸導、確立(佈施),以安頓其父母。
    ➃ 讓無正知見之父母,具足智見;
    勸導、確立(智見),以安頓其父母。
    眾比丘!只有這樣──
    不但善事父母,又可(稱為)報答親恩。』
    ★ 什麼叫做:『瞋恚結』呢?(就是:五下分結第五個) ➾
    瞋恚結是對於七情六欲、感官苦受的『瞋想、害想』。
    二果聖者『瞋恚結』只是變弱、未全斷盡,證到三果才能完全斷盡!
    把想蘊看成是『我』,這是〝欲界〞無相的我,我執的較粗淺型態。
    (它相當於:慾取、慾暴流、瞋恚蓋、瞋隨眠。)
    ★ 什麼叫做:『色貪結』呢?(就是:五上分結第一個) ➾ 
    色界已經離開欲界的愛瞋害苦,可是卻有對於形色的尋伺喜樂。
    四果聖者『色貪結』才能斷盡!
    把色蘊、受蘊看成是『我』,這是〝欲界〞鬼神和〝色界〞靈體(意所成身)的我,我執的色貪型態。
    (它相當於:我語取、有暴流、有貪隨眠。)
    ★ 什麼叫做:『無色貪結』呢?(就是:五上分結第二個) ➾
    無色界已經離開色界的尋伺喜樂,可是仍執著於觀念的空識行捨。
    四果聖者『無色貪結』才能斷盡!
    把識蘊看成是『我』,這是〝無色界〞無相的我,我執的較微細型態。
    (它相當於:我語取、有暴流、有貪隨眠。)
    ★ 什麼叫做:『慢結』呢?(就是:五上分結第三個) ➾
    慢,是我執的同義語;所謂貢高我慢,是有自他相對的比較心理。
    有身見,也是我執的同義語──
    有身見,是執著身;慢,是執著心;
    有身見,相當於憍;慢,相當於傲;
    憍是與自己做比較;傲與他人比較;
    有身見,執著身內;慢,執著身外。
    因為既然無我,怎麼會計較人我境界的高低短長呢?
    四果聖者『慢結』才能斷盡!
    把識蘊看成是『我』,這是〝無色界〞無相的我,我執的微細型態。
    (它相當於:我語取、有暴流、掉悔蓋、慢隨眠。)
    ★ 什麼叫做:『掉舉結』呢?(就是:五上分結第四個) ➾
    掉舉,比慢藏得還要更深;因為慢是計較人我,掉舉是造作本身。
    造作,是有為!造作,是諸行無常的開端;造作的養分來自無明!
    掉舉,也可說是一種刻意、注意、作意的行為;
    問題是要怎麼作意?作意正確的地方才是智慧!(如理作意!)
    四果聖者『掉舉結』才能斷盡!
    把行蘊看成是『我』,這是〝無色界〞無相的我,我執的更微細型態。
    若掉舉結出現在欲界,就等於五蓋(掉悔蓋)中的掉舉。
    (它相當於:我語取、有暴流、掉悔蓋、見隨眠、慢隨眠。)
    ★ 什麼叫做:『無明結』呢?(就是:五上分結最後一個) ➾
    無明,是一種誤解、無知的心態!
    誤解、無知即不如理作意的狀態!
    對於什麼事情『不如理作意』呢?
    對貪瞋痴不如理作意、對戒定慧不如理作意!
    對三法印、十二緣起、八聖道分不如理作意!
    簡單的說:無明是對『四聖諦』的誤解無知!
    所以,絕對不是有沒有色聲香味觸法的問題!
    有明,並不是說:不思善、不思惡,而是正好相反──
    要把注意力放在正確的地方『如理作意』才是有明!
    有明也就是要去除無明、要有明白善惡真相的能力。
    無法證入涅槃不是因為有為法、有色或妄念的問題;
    而是因為無明、渴愛,以及延伸出來貪瞋痴的結縛。
    四果聖者『無明結』才能斷盡!
    把想蘊看成是『我』,這是〝無色界〞無相的我,我執的最微細型態。
    (它相當於:我語取、無明暴流、惛眠蓋、無明隨眠。)
    ★ 『十結』和『七隨眠』有什麼不同呢?
    十結是相應於『行蘊』,七隨眠是相應於『受蘊』──
    行蘊,和正見、正念、正解脫有關;受蘊,和正知、正智、慧根有關!
    行蘊是內心向外界所發出的企圖,如果是十結,就會胡亂去造作惡業;
    受蘊是感知由外界所得來的訊息,如果是隨眠,就無法正確了知訊息。
    十結:是現行煩惱,是主動狀態;現行行蘊,是平常意識容易察覺的!
    七隨眠:潛在煩惱,是被動狀態;潛在識蘊,是平常意識較難發現的!
    另外一個話題就是──
    凡夫眾生如果在不知情,或無意識的情況下,會不會有煩惱呢?
    沒有訓練過的凡夫,不論是醒時或睡眠,六入處仍然在起作用!
    仍潛藏愛染、瞋心!因為雖在無知情況下還有:七隨眠的存在!
    還有一個話題就是──
    凡夫眾生如果單純前五根門作用,會不會有愛染、瞋心等煩惱呢?
    五根去認知被七隨眠所污染過的有害訊息,當然會有愛染等煩惱。

    《中部經典‧雙小品‧第四十四經‧有明小經》說示(潛意識裡的煩惱):
    『〔一〕「聖尼!有幾種受耶?」
    「居士毘舍佉!有此等之受:『➊ 樂受、➋ 苦受、➌ 不苦不樂受』也。」
    〔二〕「又,聖尼!云何為樂受?云何為苦受?云何為不苦不樂受?」
    ➊ 「居士毘舍佉!若感於樂覺、喜好乃身心之『樂受』也。
    ➋ 居士毘舍佉!若感於苦覺、不喜好乃身心之『苦受』也。
    ➌ 居士毘舍佉!若感於非喜好、非不喜好乃身心之『不苦不樂受』也。」
    〔三〕「聖尼!樂受者以何為樂、以何為苦耶?苦受者以何為苦、以何為樂耶?不苦不樂受者,是以何為樂、以何為苦耶?」
    「居士毘舍佉!➊ 樂受以『住』為樂,以『變易』為苦;➋ 苦受是以『住』為苦,以『變易』為樂;➌ 不苦不樂受,是以『知』為樂,以『不知』為苦。」
    〔四〕「聖尼!『樂受』潛藏何隨眠耶?『苦受』潛藏何隨眠耶?『不苦不樂受』潛藏何隨眠耶?」
    「居士毘舍佉!於樂受➊ 潛藏『貪隨眠』,於苦受➋ 潛藏『瞋隨眠』,於不苦不樂受➌ 潛藏『無明隨眠』。」
    〔五〕「聖尼!一切樂受,皆潛藏『貪隨眠』耶?一切苦受,皆潛藏『瞋隨眠』耶?一切不苦不樂受,皆潛藏『無明隨眠』耶?」
    「居士毘舍佉!➊ 非一切樂受,潛藏『貪隨眠』;➋ 非一切苦受,潛藏『瞋隨眠』;➌ 非一切不苦不樂受,潛藏『無明隨眠』。」
    〔六〕「又,聖尼!樂受,何應捨耶?苦受,何應捨耶?不苦不樂受,何應捨耶?」
    「居士毘舍佉!➊ 樂受,應捨『貪隨眠』也;➋ 苦受,應捨『瞋隨眠』也;➌ 不苦不樂受,應捨『無明隨眠』也。」
    〔七〕「聖尼!一切樂受,皆應捨貪隨眠耶?一切苦受,皆應捨瞋隨眠耶?一切不苦不樂受,皆應捨無明隨眠耶?」
    「居士毘舍佉!➊ 非一切樂受,皆應捨『貪隨眠』;➋ 非一切苦受,皆應捨『瞋隨眠』;➌ 非一切不苦不樂受,皆應捨『無明隨眠』。
    ➀ 居士毘舍佉!於此,比丘離諸慾、離諸不善法,有尋、有伺,由離生喜樂,得『初禪』具足住;依此而捨貪,其時,無潛藏『貪隨眠』(貪欲、色貪及無色貪)。
    居士毘舍佉!然於此,比丘如是思惟之:
    『何時,我心確實達到?現今,凡為聖者所宣說、所成就之住處?』
    ➁ 如是,對無上解脫之立願者,由願不生憂苦,以此而捨瞋,其時,無潛藏『瞋隨眠』。
    居士毘舍佉!於此,比丘依樂之捨、苦之捨,於先已滅喜、憂故,具足不苦、不樂、『捨念遍淨』之第四禪而住;
    ➂ 以其捨無明,其時,無潛藏『無明隨眠』。」』}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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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佛遺教經》課誦本【淺譯與解說版】 The Buddha's Last Bequest
── 佛曆 2562.8.18(日)菩提僧團 ─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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