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佛遺教經》淺譯與解說【第63句】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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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63] 忍之為德,持戒、苦行,所不能及。
【譯文】{修持戒定慧的忍辱,斷除『心』中無明的功德──
是一切徒具虛文、外在的宗教形式、徒勞無益的教條禁戒;
或是盲修瞎練、身體上的苦行,都無法企及、相提並論的!}
〖解說〗{所謂:『忍辱』是忍辱修戒定慧,捨離『心』中的貪瞋痴;
而不是所謂:『忍辱』外在敵人或偽經《金剛經》所說歌利王的傷害。
《中部經典‧譬喻品‧第二十八經‧象跡喻大經》說示(看見色身無常才能捨棄瞋恚):
〝諸賢!若其他者對彼之比丘或呵責、罵詈、瞋恚、惱害者,彼應如次知之:
『予此耳觸生,即苦受生,由其緣生,而非無緣,是何緣乎?是緣於觸!』
彼次應知➊ 『觸是無常』,➋ 知『受是無常』,➌ 知『想是無常』,➍ 知『行是無常』,➎ 知『識是無常』。
依於彼界而心滿足、清淨、靜止、安定。
諸賢!若其他者,以所不欲、所不受、所不好;以拳觸、以土塊觸、以杖觸、以刀觸等,有此者,彼如次知之:
『此身體,如拳觸於其身體,如此之結果,是有如是身體也;
又以土塊觸之,如此結果;又以杖觸之,如此結果;
又以刀觸之,如此結果,是有如是之身體也。』〞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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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佛遺教經》課誦本【淺譯與解說版】 The Buddha's Last Bequest
── 佛曆 2562.8.18(日)菩提僧團 ─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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