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佛遺教經》淺譯與解說【第22句】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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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22] 是以當知,戒為:『第一安穩,功德住處!』
【譯文】{所以,應該知道佛陀所制定出家或在家的清淨戒律是──
『世間唯一純淨安樂、無垢安穩,出世間無上功德所居住的地方!』}
〖解說〗{這!才是真正的極樂世界吧?
★ 什麼叫做:『九清淨』(九遍淨精勤分)呢?(就是) ➾
《長部經典‧波梨品‧第三十四經‧十上經》說示(九清淨):
〝云何九法應當修習?
謂:九遍淨精勤分。
➊ 『戒清淨』遍淨精勤分;
➋ 『心清淨』遍淨精勤分;
➌ 『見清淨』遍淨精勤分;
➍ 『斷疑清淨』遍淨精勤分;
➎ 『道非道智見清淨』遍淨精勤分;
➏ 『道跡智見清淨』遍淨精勤分;
➐ 『智見清淨』遍淨精勤分;
➑ 『慧清淨』遍淨精勤分;
➒ 『解脫清淨』遍淨精勤分。
此等九法應當修習。〞
☆ 修習梵行之次第:九清淨(九遍淨精勤分) ➾
➊ 戒清淨(有取著:戒具足、有為法) ➾
➋ 心清淨(有取著:四禪八定、有為法) ➾
➌ 見清淨(有取著:斷有身見及戒禁取見、有為法) ➾
➍ 斷疑清淨(有取著:四不壞信、有為法) ➾
➎ 道非道智見清淨(有取著:如實智見、有為法) ➾
➏ 道跡智見清淨(有取著:如實智見、有為法) ➾
➐ 智見清淨(有取著:如實智見、有為法) ➾
⓼ 無取著般涅槃(解脫清淨:正解脫、厭患離貪、有為法與無為法) ➾
⓽ 從世尊而住於梵行(慧清淨:涅槃智、解脫智見、無為法)。
《中部經典‧譬喻品‧第二十四經‧傳車經》說示(七次傳車喻九清淨):
〝尊者!世尊若可教導以──
無取著般涅槃(之厭患離貪)是➊ 戒清淨(之戒具足)者;
即等同於可教導以──無取著般涅槃(之厭患離貪),是有取著。
尊者!世尊若可教導以──
無取著般涅槃(之厭患離貪)是➋ 心清淨(之四禪八定)者;
即等同於可教導以──無取著般涅槃(之厭患離貪),是有取著……
尊者!世尊若可教導以──
無取著般涅槃(之厭患離貪)是➐ 智見清淨(之如實智見)者;
即等同於可教導以──無取著般涅槃(之厭患離貪),是有取著。
尊者!若捨除此等諸法,是無取著般涅槃(之厭患離貪)者,凡夫應是般涅槃,何以故?
尊者!凡夫,是於此等諸法以外,而存在者也……
恰如,住舍衛城之拘薩羅國王波斯匿,於車城(亦名:娑枳多城)或生急用,為彼舍衛城與車城之間,備有七轉接車輛。
尊者!於是,拘薩羅國之王波斯匿,
從舍衛城出,⑴ 由王宮之門,乘第一轉接車;
⑵ 以第一轉接車,至第二轉接車之處,
即捨棄第一轉接車,而乘第二轉接車;
⑶ 以第二轉接車,至第三轉接車之處,
即捨棄第二轉接車,以乘第三轉接車;
⑷ 以第三轉接車,至第四轉接車之處,
即捨棄第三轉接車,以乘第四轉接車;
⑸ 以第四轉接車,至第五轉接車之處,
即捨棄第四轉接車,以乘第五轉接車;
⑹ 以第五轉接車,至第六轉接車之處,
即捨棄第五轉接車,以乘第六轉接車;
⑺ 以第六轉接車,至第七轉接車之處,
即捨棄第六轉接車,以乘第七轉接車;
⑻ 以第七轉接車,至車城之王宮門。
至彼王宮之門,⑼ 彼其同僚、友人、親族、血緣者,可能如此詢問:
『大王!大王以此車,從舍衛城至車城王宮之門否?』
其時,尊者!如何解答者,為拘薩羅國王波斯匿得正解答者?……
尊者!如是➊ 戒清淨(之戒具足),
是唯至心清淨(之四禪八定);
➋ 心清淨(之四禪八定),
是唯至見清淨(斷有身見及戒禁取見);
➌ 見清淨(斷有身見及戒禁取見),
是唯至斷疑清淨(之四不壞信);
➍ 斷疑清淨(之四不壞信),
是唯至道非道智見清淨(之如實智見);
➎ 道非道智見清淨(之如實智見),
是唯至道跡智見清淨(之如實智見);
➏ 道跡智見清淨(之如實智見),
是唯至智見清淨(之如實智見);
➐ 智見清淨(之如實智見),
是唯至⓼ 無取著般涅槃(之厭患離貪)。
尊者!⓼ 無取著般涅槃(之厭患離貪),
實⓽ 從世尊而住於梵行(之解脫智見)也。〞
《增支部經典‧四集‧五十經篇之四‧故思品‧優波摩那經》說示(如何滅盡苦蘊):
『坐於一面之具壽優波摩那,語具壽舍利弗曰:
「友!舍利弗!可由(漏盡)明,而盡(全苦蘊)邊際否?」
「友!此,否!」
「復次,友,舍利弗!可由(正解脫)行,而盡(全苦蘊)邊際否?」
「友!此,否!」
「友,舍利弗!可由明與行,而盡(全苦蘊)邊際否?」
「友!此,否!」
「友,舍利弗!可由明與行以外,而盡(全苦蘊)邊際否?」
「友!此,否!」
「友,舍利弗!或問:可由(漏盡)明,而盡(全苦蘊)邊際否?
友!汝答以:『友!此,否!』
復次,友,舍利弗!或問:可由(正解脫)行,而盡(全苦蘊)邊際否?
友!汝答以:『友!此,否!』
友!舍利弗!或問:可由明與行,而盡(全苦蘊)邊際否?
友!汝答以:『友!此,否!』
復次,友舍利弗!或問:可由明與行以外,而盡(全苦蘊)邊際否?
友!汝答以:『友!此,否!』
然而,友!盡(全苦蘊)邊際者,於意云何?」
「友!若由(漏盡)明,而盡(全苦蘊)邊際者,
則是,有執取而竟盡(全苦蘊)邊際。
友!若由(正解脫)行,而盡(全苦蘊)邊際者,
則是,有執取而竟盡(全苦蘊)邊際。
友!若由明與行,而盡(全苦蘊)邊際者,
則是,有執取而竟盡(全苦蘊)邊際。
友!若由明與行以外,而盡(全苦蘊)邊際者,
則是,有執取而竟盡(全苦蘊)邊際。
所以,友!異生(凡夫)是明與行以外者。
友!壞失(德)行者,不如實知、不如實見;
具足(德)行者,如實知、如實見,
如實知、如實見者,而盡(全苦蘊)邊際。」』
《增支部經典‧四集‧五十經篇之四‧大品‧沙布迦邑經》說示(什麼叫做四遍淨精勤分):
☆ 四遍淨精勤分 ➾
⓵ 『戒清淨』遍淨精勤分──波羅提木叉;
⓶ 『心清淨』遍淨精勤分──具足第四禪;
⓷ 『見清淨』遍淨精勤分──徹見四聖諦;
⓸ 『解脫清淨』遍淨精勤分──觸證正解脫。
★ 什麼叫做:『戒清淨』呢?(就是) ➾
戒具足:有為法、有取著。
(它相當於:十聖居之二的具足六支、之五的已捨自諦、之六的求已斷盡;十無學的正語、正業、正命;五法蘊身的戒蘊。)
《增支部經典‧四集‧五十經篇之四‧大品‧沙布迦邑經》說示(戒清淨):
〝虎足!世間有比丘,具足戒、波羅提木叉律儀防護而住,圓滿正行與行境,
見微細之罪而怖畏,受學於學處。
虎足!此名:『戒清淨』。
像這樣,對於戒清淨──
或未圓滿,我當圓滿,或已圓滿,當以種種慧攝受饒益;
又,於此中起:志欲決心;精進努力;勇猛竭力;向前不退;
正念(深切注意、明確不忘);正知(明覺理解、智慧決擇)。
虎足!此名為:『戒(清淨)遍淨精勤分』。〞
★ 什麼叫做:『心清淨』呢?(就是) ➾
四禪八定:有為法、有取著。
(它相當於:十聖居之三的心念一護、之四的慎思四依、之八的身行寂靜;十無學的正精進、正念、正定;五法蘊身的定蘊。)
《增支部經典‧四集‧五十經篇之四‧大品‧沙布迦邑經》說示(心清淨):
〝虎足!世間有比丘,
⑴ 離欲、離惡不善法,由有尋、有伺,
具足『離生喜樂』之初禪而住。
⑵ 尋、伺、寂靜故,於內遍淨,心成一境,由無尋、無伺,
具足『定生喜樂』之第二禪而住。
⑶ 離喜故,捨而住,有念,正知而身受樂。體驗聖者所說,
具足『捨念樂住』之第三禪而住。
⑷ 斷樂故,又斷苦故,滅先前之喜、憂故,由不苦、不樂,
具足『捨念遍淨』之第四禪而住。
虎足!此名:『心清淨』。
像這樣,對於心清淨──
或未圓滿,我當圓滿,或已圓滿,當以種種慧攝受饒益;
又,於此中起:志欲決心;精進努力;勇猛竭力;向前不退;
正念(深切注意、明確不忘);正知(明覺理解、智慧決擇)。
虎足!此名為:『心清淨遍淨精勤分』。〞
★ 什麼叫做:『見清淨』呢?(就是) ➾
斷有身見及戒禁取見:有為法、有取著。
《增支部經典‧四集‧五十經篇之四‧大品‧沙布迦邑經》
(它相當於:十聖居之一的已斷五支;十無學的正見;五法蘊身的慧蘊。)說示(見清淨):
〝虎足!比丘於此世間──
⑴ 其智慧如實知『此是苦!』;
⑵ 其智慧如實知『此是苦之集起!』;
⑶ 其智慧如實知『此是苦之滅盡!』;
⑷ 其智慧如實知『此是迅速到達苦滅之道跡!』。
虎足!此名:『見清淨』。
像這樣,對於見清淨──
或未圓滿,我當圓滿,或已圓滿,當以種種慧攝受饒益;
又,於此中起:志欲決心;精進努力;勇猛竭力;向前不退;
正念(深切注意、明確不忘);正知(明覺理解、智慧決擇)。
虎足!此名為:『見(清淨)遍淨精勤分』。〞
★ 什麼叫做:『斷疑清淨』呢?(就是) ➾
四不壞信:有為法、有取著。
(它相當於:十聖居之一的已斷五支;十無學的正見;五法蘊身的慧蘊。)
《相應部經典‧蘊相應‧所食品‧所食經》說示(內觀五蘊斷疑惑):
☆ 觀五蘊之四聖諦而離貪(證涅槃智) ➾
① 減而不增(減貪欲);
② 捨而不取(斷三尋);
③ 退而不近(離不善);
④ 離不遍薰(離愛染)。
〝諸比丘!聖弟子以此名為:
① 減而不增──損減(貪欲)而不收集;
② 捨而不取──捨斷(三惡尋)而不執取;
③ 退而不近──遠離(不善法)而不親近;
④ 離薰而不遍薰──離開薰習(愛樂染著)而不遍薰習。
➊ 什麼是『損減(貪欲)而不收集』耶?
⑴ 損減(貪欲)於色(之惱壞)而不收集;
⑵ 損減(貪欲)於受(之感覺)而不收集;
⑶ 損減(貪欲)於想(之知覺)而不收集;
⑷ 損減(貪欲)於行(之造作)而不收集;
⑸ 損減(貪欲)於識(之知識)而不收集。
➋ 什麼是『捨斷(三惡尋)而不執取』耶?
⑴ 捨斷(三惡尋)於色(之惱壞)而不執取;
⑵ 捨斷(三惡尋)於受(之感覺)而不執取;
⑶ 捨斷(三惡尋)於想(之知覺)而不執取;
⑷ 捨斷(三惡尋)於行(之造作)而不執取;
⑸ 捨斷(三惡尋)於識(之知識)而不執取。
➌ 什麼是『遠離(不善法)而不親近』耶?
⑴ 遠離(不善法)於色(之惱壞)而不親近;
⑵ 遠離(不善法)於受(之感覺)而不親近;
⑶ 遠離(不善法)於想(之知覺)而不親近;
⑷ 遠離(不善法)於行(之造作)而不親近;
⑸ 遠離(不善法)於識(之知識)而不親近。
➍ 什麼是『離開薰習(愛樂染著)而不遍薰習』耶?
⑴ 離開薰習(愛樂染著)於色(之惱壞)而不遍薰習;
⑵ 離開薰習(愛樂染著)於受(之感覺)而不遍薰習;
⑶ 離開薰習(愛樂染著)於想(之知覺)而不遍薰習;
⑷ 離開薰習(愛樂染著)於行(之造作)而不遍薰習;
⑸ 離開薰習(愛樂染著)於識(之知識)而不遍薰習。〞
★ 什麼叫做:『道非道智見清淨』呢?(就是) ➾
對於類智(四諦智)的如實智見:有為法、有取著。
(它相當於:十聖居之一的已斷五支、之七的濁思已淨;十無學的正見、正思惟;五法蘊身的慧蘊。)
《相應部經典‧蘊相應‧所食品‧所食經》說示(觀察類智):
☆ 類智之如實知見 ➾
① 現今、過去我以五蘊為食物;
② 復次,我以未來之五蘊為歡喜;
③ 彼如是思擇,則不顧於過去、未來之五蘊;
④ 故對當下已存在之五蘊,則走向厭患、離貪、滅盡之行道。
〝諸比丘!於此有聞之聖弟子,乃如是思擇:
➊ 『⑴ 現今我以(有所改變而被惱壞之)色為食物。
過去世,我同樣以色為食物;
正如,現今我以色為食物。
⑵ 復次,我以未來之色為歡喜;
未來世,我同樣以色為食物;
正如,現今我以色為食物。』
⑶ 彼如是思擇,則不顧於過去之色;
不歡喜於未來之色;
⑷ 故對當下已存在之色,則走向厭患、離貪、滅盡之行道。
➋ 『⑴ 現今我以(體驗到感覺之)受為食物。
過去世,我同樣以受為食物;
正如,現今我以受為食物。
⑵ 復次,我以未來之受為歡喜;
未來世,我同樣以受為食物;
正如,現今我以受為食物。』
⑶ 彼如是思擇,則不顧於過去之受;
不歡喜於未來之受;
⑷ 故對當下已存在之受,則走向厭患、離貪、滅盡之行道。
➌ 『⑴ 現今我以(我有知覺認出之)想為食物。
過去世,我同樣以想為食物;
正如,現今我以想為食物。
⑵ 復次,我以未來之想為歡喜;
未來世,我同樣以想為食物;
正如,現今我以想為食物。』
⑶ 彼如是思擇,則不顧於過去之想;
不歡喜於未來之想;
⑷ 故對當下已存在之想,則走向厭患、離貪、滅盡之行道。
➍ 『⑴ 現今我以(我決定去安排之)行為食物。
過去世,我同樣以行為食物;
正如,現今我以行為食物。
⑵ 復次,我以未來之行為歡喜;
未來世,我同樣以行為食物;
正如,現今我以行為食物。』
⑶ 彼如是思擇,則不顧於過去之行;
不歡喜於未來之行;
⑷ 故對當下已存在之行,則走向厭患、離貪、滅盡之行道。
➎ 『⑴ 現今我以(產生知識理解之)識為食物。
過去世,我同樣以識為食物;
正如,現今我以識為食物。
⑵ 復次,我以未來之識為歡喜;
未來世,我同樣以識為食物;
正如,現今我以識為食物。』
⑶ 彼如是思擇,則不顧於過去之識;
不歡喜於未來之識;
⑷ 故對當下已存在之識,則走向厭患、離貪、滅盡之行道。〞
★ 什麼叫做:『道跡智見清淨』呢?(就是) ➾
對於法智(道跡智)的如實智見:有為法、有取著。
(它相當於:十聖居之一的已斷五支、之七的濁思已淨;十無學的正見、正思惟;五法蘊身的慧蘊。)
《相應部經典‧蘊相應‧所食品‧所食經》說示(觀察法智):
☆ 法智之如實知見(三法性) ➾
① 觀五蘊諸行無常;
② 觀五蘊諸行是苦;
③ 觀五蘊諸法無我。
『「諸比丘!汝等於意如何?色是常耶?是無常耶?」
「大德!是無常。」
「無常者,是苦耶?是樂耶?」
「大德!是苦。」
「若觀此無常、苦變易之法者,
得有『此是我所、此是我、此是我本體』耶?」
「大德!否也。」
「諸比丘!汝等於意如何?
受……想……行……識是常耶?是無常耶?」
「大德!是無常。」
「無常者,是苦耶?是樂耶?」
「大德!是苦。」
「若觀此無常、苦變易之法者,
得有『此是我所、此是我、此是我本體』耶?」
「大德!否也。」』
★ 什麼叫做:『智見清淨』呢?(就是) ➾
對於法住智的如實智見:有為法、有取著。
(它相當於:十聖居之一的已斷五支、之七的濁思已淨;十無學的正見、正思惟;五法蘊身的慧蘊。)
《相應部經典‧蘊相應‧所食品‧所食經》說示(觀察法住智):
☆ 法住智之如實知見 ➾
⑴ 過去、⑵ 未來、⑶ 現在;
⑷ 內、⑸ 外;⑹ 粗、⑺ 細;
⑻ 劣、⑼ 勝;⑽ 遠、⑾ 近;
⑿ 一切之五蘊:此非我所、此非我、此非我本體。
〝是故,諸比丘!無論何色:
⑴ 過去、⑵ 未來、⑶ 現在;
⑷ 內、⑸ 外;
⑹ 粗、⑺ 細;
⑻ 劣、⑼ 勝;
⑽ 遠、⑾ 近;
⑿ 一切之色。
『此非我所、此非我、此非我本體。』
如是!應以正慧,如實作觀。
無論何受……想……行……識:
⑴ 過去、⑵ 未來、⑶ 現在;
⑷ 內、⑸ 外;
⑹ 粗、⑺ 細;
⑻ 劣、⑼ 勝;
⑽ 遠、⑾ 近;
⑿ 一切之受……想……行……識。
『此非我所、此非我、此非我本體。』
如是!應以正慧,如實作觀。〞
★ 什麼叫做:『解脫清淨』(無取著般涅槃)呢?(就是) ➾
由於離貪而清淨的意思,『解脫清淨』也稱為『聖解脫』。
聖解脫,有『慧解脫和俱解脫』兩種情況;
聖解脫,同時是有為法與無為法、無取著。
為什麼是有為法與無為法?因為厭患是有為法,離貪是有為法,也是無為法。
(它相當於:十聖居之九的心善解脫;十無學的正解脫;五法蘊身的解脫蘊。)
《增支部經典‧四集‧五十經篇之四‧大品‧沙布迦邑經》說示(解脫清淨):
〝虎足!於此,有彼聖弟子,
⑴ 既成就此戒(清淨)遍淨精勤分;
⑵ 又,成就此心(清淨)遍淨精勤分;
⑶ 又,成就此見(清淨)遍淨精勤分;
於應起貪法,而心離貪;於應解脫法,而心解脫。
⑷ 彼於應起貪法,心離貪已;於應解脫法,心解脫已,觸證正解脫。
虎足!此名:『解脫清淨』。
像這樣,對於解脫清淨──
或未圓滿,我當圓滿,或已圓滿,當以種種慧攝受饒益;
又,於此中起:志欲決心;精進努力;勇猛竭力;向前不退;
正念(深切注意、明確不忘);正知(明覺理解、智慧決擇)。
虎足!此名為:『解脫(清淨)遍淨精勤分』。
虎足!此等是四遍淨精勤分,
由於世尊──知(十二緣起)者、見(四聖諦)者、應供阿羅漢、獨覺自現證、平等正覺者,為諸有情之(解脫)清淨,所正說示:
(可以)超越愁悲、消滅苦憂、獲得真埋、現證涅槃。〞
《相應部經典‧蘊相應‧所食品‧所食經》說示(厭患離貪而正解脫):
〝諸比丘!有聞之聖弟子,作如是觀:
① 既厭患於此色;
② 又厭患於此受;
③ 又厭患於此想;
④ 又厭患於此行;
⑤ 又厭患於此識;
⑥ 厭患而離貪;
⑦ 離貪而(正)解脫;
⑧ (正)解脫而生解脫智。
⑨ 則知(無生智):
『生已漏盡,梵行已立;應作已辦,不受後有!』〞
★ 什麼叫做:『慧清淨』(從世尊而住於梵行)呢?(就是) ➾
包括『涅槃智』,以及『盡智和無生智』二解脫智見:無為法、無取著。
(它相當於:十聖居之十的慧善解脫;十無學的正智;五法蘊身的解脫智見蘊。)
《相應部經典‧蘊相應‧所食品‧所食經》說示(解脫智見):
☆ 觀五蘊之四聖諦證解脫智見 ➾
① 不增不減(已減貪欲);
② 不捨不取(已斷三尋);
③ 不退不近(已離不善);
④ 不離不遍薰(已離愛染)。
『「諸比丘!比丘以此名為:
① 已損減(貪欲)而住,則不增不減──
既不損減(貪欲)也不收集;
② 已捨斷(三惡尋)而住,則不捨不取──
既不捨斷(三惡尋)也不執取;
③ 已遠離(不善法)而住,則不退不近──
既不遠離(不善法)也不親近;
④ 已離開薰習(愛樂染著)而住,則不離薰、不遍薰──
既不離開薰習(愛樂染著)也不遍薰習。
➊ 什麼是『已損減(之貪欲)而住,則不增不減』耶?
⑴ 已損減(貪欲)於色(之惱壞)而住,
則既不損減(貪欲)也不收集;
⑵ 已損減(貪欲)於受(之感覺)而住,
則既不損減(貪欲)也不收集;
⑶ 已損減(貪欲)於想(之知覺)而住,
則既不損減(貪欲)也不收集;
⑷ 已損減(貪欲)於行(之造作)而住,
則既不損減(貪欲)也不收集;
⑸ 已損減(貪欲)於識(之知識)而住,
則既不損減(貪欲)也不收集。
➋ 什麼是『已捨斷(三惡尋)而住,則不捨不取』耶?
⑴ 已捨斷(三惡尋)於色(之惱壞)而住,
則既不捨斷(三惡尋)也不執取;
⑵ 已捨斷(三惡尋)於受(之感覺)而住,
則既不捨斷(三惡尋)也不執取;
⑶ 已捨斷(三惡尋)於想(之知覺)而住,
則既不捨斷(三惡尋)也不執取;
⑷ 已捨斷(三惡尋)於行(之造作)而住,
則既不捨斷(三惡尋)也不執取;
⑸ 已捨斷(三惡尋)於識(之知識)而住,
則既不捨斷(三惡尋)也不執取。
➌ 什麼是『已遠離(不善法)而住,則不退不近』耶?
⑴ 已遠離(不善法)於色(之惱壞)而住,
則既不遠離(不善法)也不親近;
⑵ 已遠離(不善法)於受(之感覺)而住,
則既不遠離(不善法)也不親近;
⑶ 已遠離(不善法)於想(之知覺)而住,
則既不遠離(不善法)也不親近;
⑷ 已遠離(不善法)於行(之造作)而住,
則既不遠離(不善法)也不親近;
⑸ 已遠離(不善法)於識(之知識)而住,
則既不遠離(不善法)也不親近。
➍ 什麼是『已離開薰習(愛樂染著)而住,則不離薰、不遍薰』耶?
⑴ 已離開薰習(愛樂染著)於色(之惱壞)而住,
則既不離開薰習(愛樂染著)也不遍薰習;
⑵ 已離開薰習(愛樂染著)於受(之感覺)而住,
則既不離開薰習(愛樂染著)也不遍薰習;
⑶ 已離開薰習(愛樂染著)於想(之知覺)而住,
則既不離開薰習(愛樂染著)也不遍薰習;
⑷ 已離開薰習(愛樂染著)於行(之造作)而住,
則既不離開薰習(愛樂染著)也不遍薰習;
⑸ 已離開薰習(愛樂染著)於識(之知識)而住,
則既不離開薰習(愛樂染著)也不遍薰習。
諸比丘!如是心解脫之比丘,
是帝釋天、梵天、生主(造物主)之諸天,所遙望而歸依。」
(世尊偈語:)
「歸命尊貴人、歸命最勝人;
若汝未自證,禪思勤依止。」』}
卍 卍 卍
《佛遺教經》課誦本【淺譯與解說版】 The Buddha's Last Bequest
── 佛曆 2562.8.18(日)菩提僧團 ─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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