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佛遺教經》淺譯與解說【第19句】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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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9] 是故比丘,當持淨戒,勿令毀缺。
【譯文】{所以,應當堅守清淨戒律──
比丘們!不要讓自己的戒律毀損蒙羞!}
〖解說〗{《相應部經典‧聚落主相應‧聚落主品‧頂髻經》說示(接受金錢非出家人):
『爾時,世尊住王舍城外之竹林迦蘭陀園。
又於其時,(頻婆娑羅王)王之內宮王臣集會,集合同座眾人之間,彼此相互交談:
「沙門釋子等,認為(受用)金銀(指:黃金和貨幣)是適當(清淨)者──
沙門釋子,使用金銀!
沙門釋子,接受金銀!」
又於其時,有寶髻(指:頂髻有珠寶)聚落主,亦列於此集會。
爾時,寶髻聚落主,語此集會曰:
「諸尊!勿作如是言!
沙門釋子等,不認為(受用)金銀是適當(清淨)者──
沙門釋子,不使用金銀!
沙門釋子,不接受金銀!
沙門釋子,棄珠寶、財貨,及離金銀。」
寶髻聚落主,不能信服其集會。
因此,寶髻聚落主,來至世尊住處,
至已,禮拜世尊,坐於一面。
坐於一面之寶髻聚落主,白世尊言:
「大德!於此(頻婆娑羅王)王之內宮王臣集會中,集合同座眾人之間,彼此相互交談:
『沙門釋子等,認為(受用)金銀是適當(清淨)者──
沙門釋子,使用金銀!
沙門釋子,接受金銀!』
如是言已,大德!我告此集會曰:
『諸尊!勿作如是言!
沙門釋子等,不認為(受用)金銀是適當(清淨)者──
沙門釋子,不使用金銀!
沙門釋子,不接受金銀!
沙門釋子,棄珠寶、財貨,及離金銀。』
大德!我實在不能信服其集會。
大德!我如是所說,是否世尊授記(認可)之所說耶?
我並非以不實誹謗世尊者耶?
又,我是隨順於法以說明(世尊之)法耶?
而且,不被任何持法者同伴非難言語,陷於呵責之處境者耶?」
「誠然,聚落主!汝如是所說,是余授記(認可)之所說!
汝並非以不實誹謗余者!
又,汝是隨順於法以說明(余之)法!
而且,不被任何持法者同伴非難言語,陷於呵責之處境者!
的確,聚落主!沙門釋子等,不認為(受用)金銀是適當(清淨)者──
沙門釋子,不使用金銀!
沙門釋子,不接受金銀!
沙門釋子,棄珠寶、財貨,及離金銀。
聚落主!若認為(受用)金銀是適當(清淨)者──
那麼,對於種種五欲之繫縛,也會認為是適當(清淨)。
若認為種種五欲之繫縛,是適當(清淨)者──
當然!聚落主!彼(丟失出家身份)絕非沙門法之持法者,(應被視為)非釋子法、非佛弟子(之假和尚)!
又,聚落主!余作更作如是言:
『需要茅草,應依茅草而尋求;
需要木材,應依木材而尋求;
需要車子,應依車子而尋求;
需要人員,應依人員而尋求。』
余不允許!聚落主!無論依如何之理由方便,余不言:『應使用、應尋求接受金銀!』」』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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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佛遺教經》課誦本【淺譯與解說版】 The Buddha's Last Bequest
── 佛曆 2562.8.18(日)菩提僧團 ─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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